巴西工作签证信息综合 |
作者: 来源:巴西华人网 浏览次数:7099次 更新时间:2014-01-18 07:56:36 |
VITEM V:临时五类签证-工作签证
重要信息: 1) 巴西雇用方负责办理工作签证的全部申请报批手续,申请应直接向巴西劳动和就业部及全国移民事务委员会提交。(http://www.mtb.gov.br/cni/default.aspits)(http://www.mtb.gov.br ) 具体法令的英文信息请参阅以下链接:http://www.mte.gov.br/trab_estrang_ing/default.asp。本馆只有从巴西收到相关批文后,方可受理此类签证的申请。 2) 根据巴西雇用方在向巴西劳动和就业部提交的签证申请上所填写的工作性质及适用法规,临时五类工作签证有效期为90天至2年。 适用范围: · 提供各种性质的服务,包括公司内部的,即外国公民受雇于总部设在巴西的经济集团(巴西移民事务委员会第RN 79/08或RN 74/07号文); · 为巴西政府提供服务,特别是根据巴西参与的国际协议所提供的服务巴西移民事务委员会第RN 43/99或35/99号文); · 持巴西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RN 80/08; RN 74/07); · 无论有无合同(RN61/04)情况下,提供不超过90天的技术服务支持,如对销售到巴西的机器设备进行安装、装配或维修(RN 61/04第6条); · 外国公司员工赴其巴西子公司进行培训或实习,且其报酬仅由该外国公司在巴西以外支付(RN 42/99第3条); · 刚结束大学学习或职业学习后,外国公民在非正式雇佣的情况下接受职业培训(RN 37/98); · 科学家、研究人员、教授(巴西移民事务委员会第RN 80/08号文第5条或第RN 01/97号文); · 外国教师赴巴西教授外语(巴西移民事务委员会RN 42/99); · 船员和其他石油/天然气专家在巴西水域提供服务(RN 72/06); · 在巴西公司租用的渔船上工作的船员(RN 81/08); · 在巴西水域上运营的邮轮船员,其他在巴西海岸线、亚马逊河流域及其它内陆水运航道运营的邮轮上的有偿专业人员(RN 71/06); · 在巴西教育部认可的教育机构或医院进行驻院实习(RN 37/99); · 职业运动员(RN 76/07)。 所需文件: 工作许可经巴西劳动和就业部批准且您的姓名和受理号被刊登在巴西官方公报(“Diário Oficial da União”)上后,您可以在已核准的签证中查询自己的姓名是否在名单当中。 之后,请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格,缴纳签证费用并亲自(或通过第三方)向领事部提交以下文件: 1. 护照原件:有效期应至少为6个月,且必须包含两张空白页。 2. 一张大小为4cm x 5cm的近期证件照片,彩色或黑白,正面全照,白底色。低画质的照片将不予接受。照片分辨率最低为200dpi。 3. 签证申请表每人一份,须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网上填写并签字。填写签证申请表的网址是:https://scedv.serpro.gov.br。请打印带有条码的回执单,签字并贴照片。姓名及其他中文名称请用汉语拼音填写。 4. 过去12个月在本使馆领区居住的证明。 5. 由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期(90天内)无犯罪证明,须经外交部认证。 6.申请人的工作签证期限超过180天的,且其法定受养人(配偶和/或18周岁以下的子女)的签证申请亦获劳工部批准后,申请人应提交每位法定受养人的有效护照、签证申请表和银行缴费回执,以及结婚证明和/或出生证明,年满18周岁的法定受养人还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详细信息,请见家庭团聚。 领事部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任何补充材料。 备注: 在领取签证时,将退回申请人一份由本馆盖章及领事官员签字的完整签证表。抵达巴西前,申请人或其父母/监护人亦须在该表格上签字并注明日期。临时五类工作签证持有人须在抵达巴西30天内到巴西移民局(Departamento de Polícia Federal - www.dpf.gov.br)登记,并提交上述表格及其它材料。 在对等的基础上,中国护照持有人必须在签证签发90天之内入境巴西。该规定亦适用于以下国家/地区护照持有人:安哥拉,巴林,佛得角,柬埔寨,中国,古巴,赤道几内亚,加蓬,加纳,希腊,洪都拉斯,印度尼西亚,日本,约旦,科威特,老挝,利比亚,缅甸,尼日利亚,阿曼,巴拉圭,巴基斯坦,菲律宾,葡萄牙,卡塔尔,韩国,瑞士,泰国,台湾和突尼斯。按照要求提出申请是申请人的责任。 90天的期限无法延期,一旦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入境巴西,则须重新申请签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到访巴西人士须完整填写并签署由巴西移民局(Departamento de Polícia Federal - www.dpf.gov.br)提供的入境/出境登记卡,在抵达和离开巴西时交有关当局查验。 本馆领事部不提供关于签证问题的电话咨询。 请仔细阅读申请签证、相关费用和付款方式 申请签证 请按照以下步骤向巴西驻北京大使馆领事部申请签证: 第1步:请仔细阅读签证申请指南并根据您前往巴西的实际目的选择办理签证的种类。如果您申请的签证类型需要由巴西劳动和就业部事先审批,请首先确认您的名字是否在已核准的签证名单中,之后再继续第2-9步; 第2步:根据签证的种类查看签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3步:在网上填写签证申请表 (https://scedv.serpro.gov.br )。网上填写的签证申请表有效期为一个月;超过该时限提交申请时请重新填写表格; · 第4步:请注意,签证申请表填写中的任何错误由申请人负责; a) 如果基于申请表中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签发的签证出现错误,责任由申请人承担。这种情况,需要重新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签证费。清楚填写姓名及其他信息可以避免额外费用及延误审批时间。 b) 除申请旅游签证和临时二类商务签证外,申请人必须填写包括可选项在内的全部空白。这将有助于您抵达巴西时在联邦警察局成功登记。 第5步:请用A4纸打印带有条码的签证申请回执。申请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该回执上用中文(如适用)签字; · 第6步:准备一张大小为4cm x 5cm的近期证件照片,彩色或黑白,正面全照,白底色。低画质的照片将不予接受,照片分辨率最低为200dpi。关于照片的规格请点击https://scedv.serpro.gov.br,照片范例请点击https://scedv.serpro.gov.br/frscedv/orientacoes/ICAO200811EN.pdf; · 第7步:将照片粘贴在签证申请回执的指定位置; 第8步:在指定中信银行支付签证申请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请确认取得银行缴款回执(付款方式); 第9步:申请人本人或通过代表/代理携有效护照、签证申请回执、银行交款回执以及所申请签证类型要求的材料前往巴西驻北京大使馆领事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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