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工作签证最新信息 |
作者: 来源:巴西华人网 浏览次数:6971次 更新时间:2014-01-18 07:52:27 |
· 如果您申请的临时签证需经巴西外交部事先审核(如临时一类、四类、六类、七类签证),请在完成第2-9步后3至20个工作日(视签证种类而定)查询本网站,确认您的名字出现在已核准的签证名单中,且https://scedv.serpro.gov.br网站上的签证状态“ready for collection”出现红色标志时,再来使馆取回护照。
· 如果您申请的是工作签证(临时五类、三类,永久签证),您需要等到巴西雇佣方通知您的姓名及工作合同已经在巴西官方日报“Diário Oficial”上公布。此时,请查询本网站,确认您的名字出现在已核准的签证名单中后,继续上述第2-9步。
· 如果您是基于RN 36/99号文件申请永久签证(家庭团聚类),请执行第2-7步,跳过第8步(缴费),执行第9步。请务必将包括签证申请回执在内的全部所需文件交至领事部。整个审批过程可能超过6个月,请在得到领事人员通知签证获批后,再到指定中信银行缴纳相关费用。
· 某些国籍的人士申请旅游签证或临时二类商务签证时,须经巴西外交部事先审核。这种情况,请执行第1-9步,等到您的名字出现在已核准的签证名单中,且https://scedv.serpro.gov.br网站上的签证状态“ready for collection”出现红色标志时,再来使馆取回护照。
· 通过第三方(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等亲属除外)提交签证申请时,请务必一并支付代送费。
· 如在签证取得之前购买机票,申请人责任自负。对此类情况,签证官员及工作人员不予考虑。
· 如果您的护照有效期在计划抵达巴西之日时不足六个月,护照污损或者签证空白页不足两页,请在申请签证之前更换您的护照。
文件认证
2. 请注意,对于签名的领事认证仅限于对签名真实性的认证。对签名的认证并不意味着对文件内容的接受或核准。 3. 中国出具的文件公证翻译件,可能需要巴西的公证译员重新翻译方能被巴西有关当局认可。 认证程序
一般文件
a) 由当地公证处证明和公证; b) 文件公证后,应向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提交文件。请办理中国外交部及巴西驻华使馆的“双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地址: 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708室, 电话:010-65889761,010-65889762 Address of the Legalization Division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Chaowai Avenue, no.22, Prime Tower, Room 708, Beijing Phones: 010-65889761,010-65889762 2. 领事司认证处将向使馆领事部提交文件办理认证手续; 3. 使馆领事部将认证后的文件退回领事司认证处; 4. 认证文件应从领事司认证处取回; 5. 请直接向外交部缴纳相关费用。
学校文件
2. 报告和记录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并由学校核证人员签字; 3. 包括文凭在内的所有文件必须为原件并用信头纸打印; 4. 办理认证,请阅读上述“认证程序” (点击 这里获取认证费用信息)。 特殊情况 1. 巴西公民或持有效巴西外国人身份证(RNE)的人士需要认证其签名时,有特殊的程序。如您需要此服务,请亲自到领事部办理签字认证(Reconhecimento de Firma)(点击这里 获取认证费用信息)。 注意: 巴西公民在办理认证手续的过程中,可在外交部办理“简单认证”,即文件经外交部认证后,申请人可直接前来领事部进行领事认证。请注意,此种情况只适用于申请人的个人文件(出生证明、婚姻证明、死亡证明、警方证明及学校文件)。 |
【首页】 【返回】 |